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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制度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4-09-01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促进实习实训室建设,加强实习实训室管理,提高实习实训教学质量和使用效率,制定本条例。

第二条 实习实训室是教师进行实践教学和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的基地,是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重要场所。

第三条 实习实训室的建设,要根据系(部)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需要,结合系(部)发展规划,从实际出发,有计划、有重点、有步骤地装备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,做到建筑设施、仪器设备、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。

第四条 实习实训室的工作人员(包括实习实训教师、技术人员),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、科研服务的思想,努力钻研业务,认真完成所承担的任务。

第二章 基本任务

第五条 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,承担实习实训教学任务,编写实习实训教材或实习实训指导书。

第六条 及时吸收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,不断改革实践教学内容.更新实习实训项目,减少演示性、验证性实验,增加工艺性、设计性、综合性实训;注意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,树立严谨的治学态度,提高观察问题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不断提高实习实训的教学质量。

第七条 严格执行实习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工作人员管理;完成仪器设备的保管、维修、计量和标定工作,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;做好低值耐用品、易耗品、材料的计划、使用和管理工作,防止积压、浪费,保证实习实训工作顺利进行。

第八条 为科学研究工作积极创造条件。

第九条 注意实训技术的研究和现代化仪器设备的开发,发挥技术和设备潜力,研制实习实训设备,开发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,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要。

第十条 在完成教学、科研任务的前提下,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,如培训、测试、设计、计算、检修、加工制作等,并按材料成本、设备损耗、劳动报酬等,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,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。

第十一条 积极开展校内、校外协作和实习实训技术、信息资料交流等活动。

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

第十二条 实习实训室的建设与改造,要依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,根据专业发展方向,重点建设提高学生技术能力、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、具有与生产、建设、管理、服务第一线相一致的真实或仿真职业环境的实习实训室。

第十三条 实习实训室的建设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:

实习实训室的建立,系(部)提出申请,对所需要的技术水平、人员、财力、物力等情况提出意见,填写并上报《实习实训室建设项目任务书》,教务处审查并组织论证后,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,经院务会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。

实习实训室调整或撤销,由系(部)提出申请,教务处审查,报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、经院务会批准后实施。

第十四条 实习实训室的建设,要注意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,要讲究投资效益,充分发挥原有设备的作用。增添新设备要认真选型,注意成组配套,尽快形成实习实训能力。购置大型、精密、稀缺、贵重仪器设备前,要进行可行性论证,避免造成积压浪费。

第十五条 实习实训室要实行科学管理,建立和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实习实训室要逐步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,包括对实习实训室基本情况、工作人员、设备物资、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以及开展社会服务等信息进行记录、统计和分析,及时为系(部)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准确数据。

第十六条 系(部)要逐步建立实习实训室评估制度,对实习实训室的任务完成情况、仪器设备管理、队伍建设、环境与安全、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开展评估,以促进实习实训工作的开展。

第十七条 实习实训室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、易耗品、材料的管理等,按照《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第十八条 实习实训室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,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,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。

第十九条 实习实训室要针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环境,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。

第二十条 学院定期开展实习实训室的检查与评比,总结、交流实习实训室建设与管理的经验。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,进行表扬和奖励;对违章、失职和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,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赔偿,直至行政处分。

第四章 管理体制

第二十一条实习实训室实行统一领导、分级管理,以系(部)管理为主的。系(部)管理的实习实训室,主要用于本系(部)承担的实践教学工作。

第二十二条 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,系(部)负责管理与协调实习实训室的各项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
1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、政策,结合学院实际,制订和完善实习实训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;

2、督促、检查实习实训室完成任务和管理的情况;

3、制定和实施系(部)实习实训室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,审查有关实习实训室的建立、调整和撤销的申请,组织实习实训室建设项目论证会和购置大型、精密、稀缺、贵重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,拟定和审查仪器设备采购计划。

4、提出系(部)实习实训室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、易耗品、材料的采购意见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的供应、验收、登记、入库、建帐和库房的管理工作;

5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实习实训室仪器设备的调剂、报废、报失工作;

6、负责全系实习实训室的评估检查工作;

7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实习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、整理、汇总、填写上报有关统计报表的工作;

第二十三条 系(部)应确定由一位主任或副主任主管本单位的实习实训室工作。

系(部)可选择一名有—定理论修养、责任心强、实习实训教学经验丰富、组织管理能力较强、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实习实训室主任, 具体负责系(部)实习实训室管理。

第五章 工作人员职责

第二十四条 实习实训室各类工作人员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,分工合作,团结一致,热爱本职工作,刻苦钻研业务,积极完成各项任务。

第二十五条 实习实训室主任职责:

1、组织编制本系(部)实习实训室的建设规划与计划,并组织实施和检查;

2、组织工作人员完成实习实训任务,提高实习实训质量;

3、实施有关规章制度,加强科学管理,提高实习实训设备投资效益;

4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专业技术,提高教学和业务水平;

5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加强师德和业务能力考核;

6、定期检查、总结实习实训室工作,开展评比活动。

第二十六条 实习实训教师职责:

1、根据教学计划安排,编写实习实训课教学大纲、教材或指导书;

2、开展实习实训教学活动,提高实习实训质量;

3、认真备课,课前完成实习实训教学的准备工作;

4、实习实训过程中精心检查、耐心指导、严格要求;

5、认真批改学生实习实训报告。

第二十七条 实习实训室管理员职责:

1、热爱本职工作,忠于职守,主动为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服务,认真地做好实习实 训室管理工作;

2、努力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,熟悉实习实训室设备配置及其性能,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术;

3、掌握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的排除技术,及时做好设备的例行检查维护保养工作,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,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益;

4、上课前,提前做好实习实训准备工作,至少提前十分钟开放实习实训室;

5、上课期间不擅离职守,上课时应经常巡视,检查学生是否遵守操作规程,及时为学生排除仪器设备故障;

6、下课后,对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,整理实习实训室,切断水电,关闭门窗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爆、防破坏工作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;

7、协助教师指导实践教学,做到能独立指导学生实习实训;

8、负责所分管的实习实训室的仪器设备、低值耐用品、易耗品、材料的申报、领用、验收、安装、调试、维护、修理、报废等工作,建立财产(仪器、设备、配件、易耗品等)的账目及设备档案、设备卡片,每学期与学院帐核对一次,做到帐、卡、物相符;

9、打扫好实习实训室卫生,保持室内整洁,桌面、仪器、设备无灰尘,地面无垃圾,墙面、门窗、管道、线路、开关板上无杂物、灰尘与蛛网;

10、按时填写实习实训日志,按月汇总并建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