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工作提醒】 根据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校党发〔2024〕133号) 文件要求,各单位考核材料需要于今日(12月30)提交,请还未提交材料的单位及时提交。 提醒:院部提交的材料需要加盖党组织章,各行政处室提交的材料需要加盖部门章。
党委宣传部 2024年12月30日